美议员扬言要在台湾举行听证会,岛内担心将把台湾“推向险境”******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于名】美国众议院新成立的“中国特别委员会”扬言要在台湾召开听证会,讨论军售问题。此举引发岛内外对2023年台海局势的担忧。
据台湾《联合报》1月27日报道,“中国特别委员会”成员、美国共和党众议员惠特曼称,委员会成员日前开会,交换意见和讨论若干运作目标,而台湾问题无疑是“中国特别委员会”关注的焦点,“盖拉格希望我们在台湾举行听证会。我想我们会这样做,这对全世界以及对台湾都非常有意义”。
盖拉格是“中国特别委员会”主席。他在接受美国媒体CQ Roll Call采访时称,委员会将锁定大陆引起的各领域议题,如禁止社交媒体TikTok、提供印太政策建议、调查美国产业受大陆资金与影响力所破坏的领域等,预计2月成立办公室,3月举行首场听证会。他还称,强化台湾安全将成为委员会的工作重点,目前有180亿美元的军售项目延宕交付,“委员会会把协助台湾自我防卫列为紧急议题”。去年12月,盖拉格与共和党籍众议院议长麦卡锡联合发表专栏文章,声称“将让协助台湾自我防卫成为急迫议题”。
另据美国之音报道,惠特曼在回答提问时还声称,美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采取的“战略模糊”政策已失去意义,“我们不希望升级为战争,但如果有必要,我们会捍卫(台湾),但关键是能够震慑,威慑是首要任务”。
台湾《中国时报》27日注意到,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共和党人发出推文称,新上任的外交委员会主席麦考尔与台北驻美代表萧美琴日前举行“非常好的会谈”,“讨论我们如何能在第118届国会会期中强化我们之间至关重要的伙伴关系”。之后,萧美琴发推文声称,“在国会山忙碌一天,讨论来年在许多领域如何进行对我们伙伴关系重要的合作”。
针对美国众议院“中国特别委员会”扬言到台湾举行听证会,有台湾涉外官员称不曾听说,尚待了解,“如果美方提出,双方会讨论”。《联合报》称,“中国特别委员会”野心勃勃,已引发部分美国国会议员的担忧,众议员孟昭文日前表示,“这恐将加剧仇华心理,对亚裔不利”。《中国时报》27日也说,两岸关系目前的紧绷状态使华盛顿智库出现一股新的氛围,虽意见不一,但有一个共识,就是认为台海若有战事,美国将付出很大代价。有智库学者对于美国国会议员“过度抗中”的言论提出警告,认为这实际上是不利于美国,也不利于台湾。文章以去年8月前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窜台引发两岸紧张局势举例称,华盛顿智库“德国马歇尔基金会”亚洲计划主任葛来仪当时就公开质疑,此行时机不恰当。《纽约时报》专栏作家弗里曼也曾撰文批评佩洛西“无比鲁莽、危险且不负责任”。
国民党国际部副主任黄裕钧表示,不管美中之间如何竞争,对美国来说,都希望台湾不要带给美方意外,这点最近许多美方人士都提到,过去马英九当局做得非常好。
台湾《中国时报》28日刊登的一篇评论称,台湾人都深知两岸军力悬殊之大,不是台湾花多少军费,买多少精良先进的美国武器就能赶得上的,因此唯有避战才是“王道”。但蔡英文当局却反其道而行之,不仅邀请多批美国国会议员窜台,制造美国会出兵保卫台湾的假象,还不顾各方劝阻力邀佩洛西窜台,结果引起大陆围台军演,从此失去了缓冲带。没想到如今新“内阁”即将上台,美国众议院新成立的“中国特别委员会”又研议3月可能到台湾召开两岸情势听证会,了解美国如何在军售等方面“协防台湾”。文章认为,美国国会议员来台开听证会,“极具侵犯台湾主权的意味”,对台湾极不尊重。而台当局对于这些挑动台海紧张情势的动作,台面上都不表态,但台面下不管是被动的无奈,甚或主动配合,“一味亲美抗中的蔡政府,都是把台湾推向了险境”。(环球时报)
重庆发布医美行业自律倡议 医美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
会议现场。重庆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余志斌)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强迫消费,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1月11日,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组织召开医疗美容自律指导会,旨在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医疗美容、美容美发机构落实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会上,重庆市民营医院协会、重庆市医师协会美容与整形医师分会、重庆市美容业协会、重庆市广告协会向全体会员联合发出十六条自律倡议:
一、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广告企业、执业医师应当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开展医疗美容活动,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诊所备案凭证》,不得无证经营。
三、医疗美容机构应当按照核定登记或备案的诊疗科目开展活动,医疗美容项目不得超出核准的项目和级别。
四、医疗美容机构不得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不得使用未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医师开具麻醉药品。
五、医疗美容机构对医疗风险应当有清楚明白的告知、提示,不得进行违规手术操作,不得进行独创术式包装。
六、医疗美容机构不得擅自开展禁止类技术临床应用,不得将未通过技术评估和伦理审查的医疗新技术应用于临床。
七、医疗美容机构从业医师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
八、医疗美容机构不得聘任、使用非从业医师(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九、医疗美容机构应当使用正规、合规的药品、器械,不得使用伪劣产品。
十、医疗美容机构、美容美发机构应当对提供的服务和产品保质保量,不虚假宣传、不诱导消费、不价格欺诈、不设定不公平格式条款,不误导、不套路、不强迫消费。
十一、生活美容机构不得超范围从事医疗美容服务,不得与非法渠道医美机构开展合作,进行高额返点招揽顾客。
十二、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应当在发布前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十三、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利用患者、专业人士、专业机构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不得宣传或承诺医疗美容效果。
十四、医疗美容广告不得制造“容貌焦虑”,不得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关联。
十五、医疗美容行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以及互联网平台应当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广告内容审查,拒绝虚假违法广告。
十六、医疗美容机构应当自觉遵守税收相关法律,如实向消费者开具发票,据实申报,依法纳税。
会上,民营医疗美容机构、整形医师、生活美容机构、媒体单位、广告企业代表分别作规范经营承诺。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等10部门分别进行提醒指导。